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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

表彰社会捐赠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

发布时间:2011-07-14

表彰社会捐赠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

 

自2007年以来,我区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贫济困,赈灾救危、安老助残等社会捐赠活动,共募集善款4500多万元,衣物、食品、药品等60多万件。在此过程中,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。为表彰先进、树立模范,进一步推动我区社会捐赠事业的发展,根据《深圳市盐田区社会捐赠表彰办法》,经研究决定,于2011年6月2日(深盐府〔2011〕18号)授予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公司等11个单位“五星级慈善单位”称号;授予盐田港集团等4个单位“四星级慈善单位”称号;授予盐田实业股份公司等20个单位“三星级慈善单位”称号;授予恒运泰实业发展公司等17个单位“二星级慈善单位”称号;授予百泰珠宝首饰公司等23个单位“一星级慈善单位”称号;授予梁锦华先生“盐田区慈善之星”称号;授予梁伟松等16位同志“盐田区爱心人士”称号;授予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公司等23个单位“盐田区社会捐赠组织奖”;授予王钦武等12位同志“盐田社会捐赠工作先进个人”称号。

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继续大力支持我区社会捐赠事业,在公益慈善捐助活动中再立新功。同时,区政府号召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、工商企业、社会团体和广大市民,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,弘扬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,积极参与慈行善举,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滨海城区作出积极贡献。

 

附件:盐田区社会捐赠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(略)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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